第168章 都怪玛拉·辛格! (第2/2页)
评委室内,
斯皮尔伯鸽则锐评道,
“这个开头,是倒叙。”
“他打乱了故事的事件顺序。把故事的最后部分,或者是最有戏剧性的部分,挪到了开头。”
“倒叙的好处,就是能先让观众看到最有戏剧性的部分,以此吸引观众的注意力。让观众们对故事为什么会发展到如此有趣和戏剧性的地步,产生好奇。”
“接着,再把故事娓娓道来,讲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。”
“相当于先用设问,向观众抛出一个有趣的谜题,之后再给出答案。”
“这部电影采用的倒叙,一开场就是光头男绑架短裤男来陪自己一起看炸大楼的剧情。观众很可能会好奇,这两个看上去很熟悉的人,到底是什么关系,还可能会想知道,他们为什么要炸大楼,而那个叫玛拉·辛格的女人又是谁。”
“只要倒叙成功地展示出来了它的戏剧性,引起了观众好奇,那它就算成功了。”
………………
开头的倒叙过后,电影的故事就从头讲起了。
时间回到几个月之前,
那时的短裤男,还是一个忧郁的社畜。
他每天的精神状态都极差,
双眼无神又迷离,黑眼圈很重。
他患上了一种严重的失眠症,
这种失眠症让他每时每秒都很困,但是当他真的去睡觉的时候,却怎么也睡不着!
他的每一天,都过得浑浑噩噩的。
白天,他处在75%清醒的状态,
晚上,他处在25%清醒的状态,
总之,他既不能痛痛快快舒舒服服地像正常人那样,睡一场百分之九十九失去意识的觉,
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样,在睡眠之后,保持百分之九十九的清醒度过白天!
而且,他对每一天的记忆,也都是模糊的!
在他的记忆里,他已经有六个月,没有一天睡着过哪怕一秒钟!
在这种严重又古怪的失眠症的纠缠下,他失去了生活的真实感,
他感觉一切,都是一种可能是梦的虚幻又真实的叠加状态!
他是个社畜,他还要上班,
当他坐在工位上的时候,
他唯一能保持的状态,就是一种皱着额头,强睁双眼的大脑待机状态!
他还经常在恍惚间,看到一个短发男人在办公室里一闪而逝,
这一闪而逝的持续时间极短,就连一秒都不到。
他没有把这个短发男人放在心上,
他只认为,这个短发男人的虚影,只是失眠症剥夺了他的生活真实感的症状。
虽然失眠症让他极度痛苦,但他也会有快乐的时候!
或者说,能让他暂时摆脱痛苦,得到快乐的方式,只有一种,
那就是买东西!购物!消费!
只有在买东西/购物/消费的时候,他才因为兴奋而感觉到自己是清醒的!
他最喜欢买的东西,就是家居用品了!
他精心研读了大量书籍,就是为了把自己的家装扮出自己的风格!
大到床铺和沙发,小到餐具和灯罩,他都精心挑选,只为表现出他的独特个性!
他自我感觉,自己是一个很特别很有个性的人,
所以,他钟爱购买那些有着气泡瑕疵的陶瓷餐具,
因为这些气泡瑕疵的存在,能证明这些餐具都是纯手工制作的,
(对他来说,纯手工制品仿佛具有魔力一般,反正就是比机器制品要高级和牛逼!)
他所购买的每一只餐具,都因为气泡瑕疵而独一无二,
他通过观察这些气泡瑕疵,能琢磨出某种禅意和人生哲理来!
在以前,人们用看瑟瑟图片来找刺激,
但是现在,时代变了,人们的刺激阈值变高了,
现在人们靠看商品目录来找刺激,
只有消费,才是最刺激的事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