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章 不会吹嘘可不是合格的冒险者(上) (第2/2页)
蛮子冒险者将靴子穿回了脚上,又喝了一大口黑麦啤酒,舒服的叹了口气,“黑麦这种粮食虽然吃起来的味道很糟糕,但是用来酿酒确是真的不错,感谢法师创造出了黑麦,敬法师!”他高举酒杯。
汉娜队伍中的人都端起酒杯响应了他,而亚尔曼那边的人却有任何一个人响应,哪怕扈从乔治有些跃跃一试,但也被他的领导——见习骑士丹尼斯给按了回去。直到骑士领主亚尔曼率先端起杯来,其他人才参差不齐的尾随相应。
“敬法师!”亚尔曼爵士意味不明的看了巴里特一眼。
“敬法师!”所有人都喝了一大口。
“对了,还有石化牛。”巴里特指着身上的皮甲,继续介绍着自己的经历,“想要破开这种鳞片状的牛皮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它虽然没有龙皮那样坚硬,但是在韧性方面却比后者高出许多。你如果想要将这种皮破开,只能选择一点一点的慢慢去割,但在战斗中可没有时间让你这么去做。”
巴里特轻描淡写的说道,“那次战斗的结果发生在一瞬间。是的,如果那只石化牛没有倒下,那只能说明我变成了石头雕像。所幸的是,现在是我坐在这里,而它,被我穿在了身上。”
他拍了拍身上的皮甲,“那只牛喷着‘石化吐息’朝我飞快的冲了过来,我当时别无他法,只能在一瞬间做出判断。如果干掉它?很简单,将武器从那只石化牛的眼睛处插入进去,就这样,先找准角度,再躲开它的‘石化吐息’,然后一下插进去。”他用餐刀比划着动作,“这不算难事,只不过动作要稳,速度要快,而且千万不要让那家伙的‘石化吐息’碰到你,一丁点都不行。”
巴里特先选了两个比较具有说服力的例子,毕竟龙皮靴子和石化牛皮的皮甲此时都穿在他的身上。
“我还帮人活捉过几只霜虫,这事就发生在两周以前。至于食人魔……”巴里特看了骑士领主一眼,“不是太多,陆陆续续干掉过有十多只吧。还有差不多数量的森林巨魔。不得不说巨魔这种生物真的不好杀,它们恢复力十分惊人,你通常需要一些火焰或者强酸,来让战斗变的更简单些。”
“还有什么呢?”蛮子冒险者又吃了段血肠,然后用叉子柄敲着脑袋思索,“霜蜘蛛、死刺蜘蛛、骨面斑兽、冬狼、杀手藤、掘地虫、软泥怪、多头蛇、巨型猫头鹰、血吸甲虫、羽蛇……,简直太多了。至于那些叫不上名字的家伙则更多。你们知道,迷雾森林中的许多生物通常并不为外人所知,所以也就没个统一的叫法。”
巴里特不算不知道,一算下来发现死在他剑下的魔兽和怪物的种类居然十分的丰富,“至于豺狼人和地精这种生物,干掉的数量多到记不过来了,但也不需要费心去记,毕竟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危险性,并不能算作功绩。”
“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。”格雷格小声嘀咕着。
你可以试试,我只用一只手和一把餐刀,不,是勺子。巴里特在心里想道。但这样的话他没说出口,炫耀自己强大的武力是一回事,凭借强大而进行挑衅,则是另外一回事。
巴里特其实并不喜欢这样堂而皇之的夸耀自己,但是如果想要让对方认可并尊重你,这样的夸耀有时必不可少。
“对了,还有一只四臂魔猿,你们中的人也许听过它的名字。它叫‘凯撒’,是个极端仇视人类的残忍家伙。它曾杀害过五百多个人类。”其实真实数量要比这翻倍还要多,“其中就有许多你们的同行,我是说迷雾堡中,金苜蓿骑士团的骑士。虽然那些骑士没有封地,但也都是好些小伙子——米勒家的次子,希尔家的老三,还有夏普家的、郎曼家的、霍克家的……”
“这些人都被那只四臂魔猿干掉了?”扈从乔治惊讶的问道,“我老爹还想等我成年后,让我去迷雾堡锻炼下呢。”
“如果不信的话你可以去找这些家族的人打听下。”巴里特说道,“至于去迷雾堡锻炼?我只能说,加入到金苜蓿骑士团确实很能锻炼人,这说明你老爹并不想让你在家里混吃等死。”
巴里特对这位青年人的印象倒不错,“如果不是长子,那你只能靠自己去拼。保持谦逊,信任你的同伴和你手中的武器,你会成长的很快。”
巴里特又看了眼骑士领主。
不过亚尔曼爵士并没有因为巴里特的无礼而生气,他只是淡淡的坐在那里,古板刻薄的脸上,看不出任何表情。
……